【未列入药食同源和新资源食品可以销售吗】在日常生活中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食品的健康属性,尤其是那些被宣传为“养生”或“保健”的产品。然而,并非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都能合法销售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只有被列入“药食同源”目录或“新资源食品”目录的食品,才可以在市场上合法销售。那么,未列入这两类目录的食品是否可以销售呢?
一、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规规定:
- 药食同源食品:是指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,如枸杞、山药、莲子等。这类食品在一定范围内可以作为普通食品销售。
- 新资源食品: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,但经过安全性评估并获得批准的新型食品原料,如低聚果糖、DHA藻油等。
对于未列入上述两类目录的食品,如果其宣称具有保健功能或治疗作用,则属于违法行为,可能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。因此,未列入药食同源和新资源食品目录的产品,不能随意作为食品销售,尤其不能以“保健品”或“药品”名义进行推广。
二、表格说明
项目 | 内容 |
定义 | 药食同源食品: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; 新资源食品:无传统食用习惯,经批准的新类型食品。 |
允许销售的条件 | 必须被列入国家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或新资源食品目录。 |
未列入目录的后果 | 不得作为食品销售,尤其不能宣称具有保健或治疗功能,否则涉嫌违法。 |
法律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等。 |
常见违规行为 | 未经许可擅自销售、虚假宣传、冒用保健食品标识等。 |
三、建议与提醒
1.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,查看产品是否有相关资质和认证。
2. 企业应严格遵守法规,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触碰法律红线。
3. 对不明成分或功能的产品保持警惕,避免盲目相信广告宣传。
总之,未列入药食同源和新资源食品目录的食品,不能随意销售,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流程,才能合法进入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