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岛与礁在国际法的区别】在国际法中,岛屿(island)和礁石(reef)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它们在法律地位、海洋权益划分以及权利主张上具有显著差异。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国家在海洋划界、专属经济区(EEZ)和大陆架(Continental Shelf)的主张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
1. 定义不同:
- 岛是指自然形成的陆地,四面环水,并且在低潮时仍露出水面。
- 礁通常指由珊瑚或其他生物形成的结构,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海水覆盖,尤其在高潮时可能不露水面。
2. 法律地位不同:
- 岛可以作为领海基点,用于划定领海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,享有更广泛的海洋权益。
- 礁如果在低潮时露出水面,则可能被视为“岩礁”(rock),在某些情况下可享有有限的海洋权益;但如果仅在高潮时才露出,则可能不被视为合法的领海基点。
3. 海洋权益不同:
- 岛可以设立12海里领海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。
- 礁若被认定为“岩礁”,则只能设立12海里领海,不能设立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。
4. 国际实践中的争议:
由于对“岛”与“礁”的界定存在模糊性,许多沿海国在海洋划界问题上产生争议,尤其是涉及南海、东中国海等地区。
二、对比表格
项目 | 岛(Island) | 礁(Reef) |
定义 | 自然形成的陆地,四面环水,低潮时仍露出水面 | 由珊瑚或其他生物形成的结构,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海水覆盖 |
是否可作为领海基点 | 可以 | 若低潮时露出水面,可视为“岩礁”,否则不可 |
领海范围 | 12海里 | 12海里(如为“岩礁”) |
专属经济区(EEZ) | 可设立200海里 | 不可设立 |
大陆架 | 可主张 | 不可主张 |
国际法依据 | 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121条 | 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121条 |
争议性 | 较高(因定义模糊) | 较高(因是否能成为基点存在分歧) |
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,岛与礁在国际法中的法律地位和海洋权益存在明显差异。因此,在海洋划界和资源开发中,明确区分两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